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的同时,有几部法律也会同时出台,争论已久的关系民生的《物权法》也在其列。
对地下车库所有权的问题上物权法有了明确规定,即:“有约定的按约定,无约定按共有”。
总之,归根结底,地下车库反映的是房屋本身价格的问题。业主们觉得房价太高,希望从车库获得弥补,但房价本受制于国家的经济政策,是一个政治问题。除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,一般商品房的价格都由市场决定,也就是说房价不是通过法律解决。因此车库的归属要通过合同约定。